为推动我市工业领域能效提升,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,根据《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厦门市工业绿色发展中心于今年5月份启动了2023年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,目前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。
按照年度工作计划,对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、电气硝子玻璃(厦门)有限公司等20家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,配合省工信厅完成对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、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现场监察,协助省厅节能监察人员对林德气体(厦门)有限公司进行2023年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等事项“双随机”监督现场监察工作。
监察过程中,监察人员现场详细查看了企业的能源管理制度文件、能源计量器具台账等资料;核查了企业提交的2022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、基本情况表、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项目情况表等资料;重点查看了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;实地核实主要用能设备和节能设施使用情况。通过开展节能监察和指导工作,既强化了企业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的意识,又积极督促企业采取节能措施,开展节能技改,有效提高了我市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水平。
(本文编辑:张卓颖 黄振龙 )